河北銀行個人大額存單(2020年第37期)3Y(1)產品說明書 | |||||||||||||||||||||||||||||||||||||||||||
發布時間:2020年08月25日 | |||||||||||||||||||||||||||||||||||||||||||
一、產品要素
二、認購 本期產品采用電子化存單,投資人須憑我行借記卡,在我行網點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認購;或在每日認購時間段內通過電子渠道(個人網銀或手機銀行)自助辦理認購。投資人經網點、個人網銀或手機銀行確認購買的,即表示其已全部知曉并充分理解、同意本產品說明書全部條款。 投資人委托他人代理認購的,代理人須持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投資人借記卡、投資人有效身份證件,在我行網點代理投資人辦理認購手續。 三、提前支取 投資人可在存單未到期前,辦理全額或部分提前支取。部分提前支取后,存單余額應不低于本期產品的認購起點金額(如低于本期產品的認購起點金額,應辦理全額提前支取)。因辦理時段資信證明、凍結等業務導致狀態異常的大額存單不可提前支取。 投資人可本人在我行網點柜面或電子渠道(個人網銀/手機銀行)辦理提前支取手續。投資人委托他人辦理提前支取的,須在我行網點柜面辦理,并提供我行要求的資料信息。 四、到期本息兌付 大額存單到期后我行自動將本息資金劃轉到投資人認購本期大額存單的銀行卡活期存款賬戶內,但因辦理時段資信證明、凍結等業務導致狀態異常的大額存單不可自動兌付。 存款期間投資人存單被有權機構查詢、凍結、扣劃的,我行將按照有權機構要求辦理相關手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投資人自行承擔。 五、利息收益說明 本產品是銀行存款類金融產品,自產品起息日開始計息。如投資人持有到期,我行保證本金兌付并按票面利率支付利息。如投資人提前支取,支取時利率計息規則按當期產品說明執行。提前支取后剩余金額部分仍遵從原存單計息規則。 六、特殊業務辦理 投資人可根據需要在我行網點柜面辦理大額存單開立資信證明及辦理質押業務(銀行承兌匯票業務除外)。 七、查詢 投資人可通過我行網點柜面、個人網銀或手機銀行對本人名下的大額存單余額及明細進行查詢。
河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5日 |